2018年5月28日下午,由中央财经大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治理研究院主办,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PPP立法研究”协办的新时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立法研讨会在中央财经大学学术会堂604会议室举行。来自政府机关、学术界、社会资本方及中介咨询机构的五十多位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中央财经大学原副校长、中央财经大学教学委员会主任赵丽芬代表中央财经大学致辞,热烈欢迎各界代表来中央财经大学参会。赵丽芬主任在致辞中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国家政策的有力引导下,我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成为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促进了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有力地增加了我国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制度载体。如何总结过去三年多来PPP发展的经验,回应社会各界提升公共服务的需求,促进PPP规范化发展,控制政府债务风险,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在这样一个重要的时点上,来自政府部门、企业界、学术界、中介、咨询机构等的代表,汇聚在中央财经大学,共同探讨PPP发展规范透明、行稳致远之道,其意义非常重大。中央财经大学在学科设置与PPP的跨学科特点高度契合,在建设“双一流”高校愿意与社会各界一道为完善PPP立法,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贡献力量。
司法部财金司综合业务处龙新同志介绍了PPP立法的背景和进展。龙新同志认为,高度重视立法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是PPP立法的一个重要特征。2017年7月21日,《PPP条例(征求意见稿)》通过网络公开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定向征求意见。通过这些渠道,总共汇总反馈了7000多条意见,均进行了汇总整理,并体现在条例草案文本的修改工作中。2017年以来,PPP进入理性规范和监管深化的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将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放在了重要的位置。国务院有关部门也出台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相关文件。2018年以来,立法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开会,就怎样落实防范风险、规范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及立法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研究。本次会议议程设置对立法中的很多重点问题都有体现。希望汇集专家们的建设性意见,推进《PPP条例》的立法进程,按照中央深改组和国务院工作计划中的要求,高质量地完成立法工作。
财政部PPP中心焦小平主任就新时代、新形势下PPP发展中的问题、趋势和解决方案发表了讲话。焦小平主任指出,2014年以来的PPP改革实践,有效地改进了公共产品供给,推动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前PPP发展中出现的泛化、异化问题,以及可能产生的对地方政府支付能力的影响,亟待通过改革的提质增效来解决。从现在起,我们要推动PPP进入规范高效发展的新时代。首先,PPP是一种创新的公共服务供给管理模式,能够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结合起来。其次,要主动对标高质量发展,坚持物有所值评价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牢牢把握控风险的发展思路,守住财承红线,积极完善SPV的会计制度和内部治理,坚持按绩效结果付费,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兜底条款。第三,要坚持合作共赢,实现共享发展。PPP合作中,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政府与社会资本、金融机构是利益共同体,要共商共建,共治共享。一是要高度重视政府的履约责任和企业的社会责任;二是要做好项目全生命周期的信息披露;三是要认真研究金融机构介入权的问题。第四,要在PPP发展中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PPP发展的指导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精神,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按照中央关于“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的精神,制定反映PPP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第五,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好PPP泛化和异化的问题,做到合规监管,全面监管;多管齐下,化解风险;鼓励企业不断进行商业模式和技术创新。第六,发展PPP要有国际视野。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和中国倡议建立的各种多边机制中,大量项目要通过PPP方式实施,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很大程度上也体现在PPP中,要通过构建合理的规则,释放中国企业的全球竞争力。这次会议非常及时也非常重要,希望大家能贡献真知灼见,共同推动PPP的健康发展。
研讨会分为新时代PPP立法理念、PPP的定义与适用范围、PPP中的参与主体和PPP的争端解决四个单元。
第一单元 新时代PPP立法理念
在第一单元的讨论中,清华大学于安教授、中国水环境集团董事长侯锋、江苏省财政厅原副厅长宋义武、中央财经大学温来成教授、中央财经大学张小平副教授围绕PPP风险防范、企业视角下的PPP发展、社会资本方的培育和PPP联合体投标、政府支出管理和PPP项目监督管理等问题进行发言。
第二单元 PPP定义与适用范围
在第二单元的讨论中,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卫东、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兰萍、宁波市财政局处长李德健、中国国际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副总裁周勤、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高级主管王宇杰、上海济邦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李竞一、河南省PPP管理中心部门副主任万杰、E20研究院PPP中心总监汤明旺作主题发言。大家围绕政府主体资格、社会资本责任、PPP的适用范围、SPV的法律地位、是否建立正面清单或负面清单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第三单元 PPP中的参与主体
在第三单元的讨论中,上海市建纬(北京)律所主任谭敬慧、中信集团机构客户部张春中总经理、菏泽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主任李超、中国PPP基金投资总监范永芳、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风控部经理陈天余、东方园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杨丽晶、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朋伟、中铁(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刘新平、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宋成鑫等发言嘉宾从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的范围、是否必须设立SPV及吸引民资和外资投资PPP的条款建议等方面发表自己的看法。
第四单元 PPP争端解决
在第四单元的讨论中,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研究中心主任姚宏敏、北京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陈福勇、深圳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政策专家满莉、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华珍、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方榕针对PPP合同的性质、PPP争议的可仲裁性等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此外,有多名代表因公务等原因无法亲自与会,向本次研讨会提交了书面意见。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治理研究院院长曹富国教授和北京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兰萍律师分别主持了研讨会上、下两个半场的讨论。曹富国教授在做会议总结时指出,在本次会议上,我们听到了来自各方的真切声音,感受到大家对PPP事业的由衷热情,展开了充分讨论,形成了诸多共识。中央财经大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治理研究院将一如既往地为各界代表提供交流平台和机会,一如既往地为国家立法和重大决策提供支持,一如既往地为PPP良性快速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