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7日,研究院院长曹富国教授应邀出席江苏省工程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并以“政府采购法原则在合同履行阶段之适用”为题作了主题报告。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茅仲华,江苏省法学会研究处副处长沈定成,中央财经大学PPP治理研究院院长曹富国,重庆大学建筑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宋宗宇,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江国华,长沙理工大学法学系教授王新生,吉林建筑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宿辉,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王春业,东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毛惠西以及来自南京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重庆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仲裁委员会以及江苏省内外若干单位、律师事务所的百余位专家学者出席此次会议。
在会议中,研究院院长曹富国教授指出,PPP时代下公共采购法的信息化特征、可持续采购政策、采购全过程管理以及程序导向、结果导向特征都使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关系更为复杂。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两法关系在PPP时代如何和谐。其次,曹富国教授着重讲述了竞争原则和绩效导向原则在合同授予后阶段的适用与影响。就竞争原则而言,目前关于PPP合同变更的讨论并未涉及到再竞争问题,但在价格调整、情势变更、附加工程与再招标过程中都有所体现;就绩效导向原则而言,适用于采购生命周期,对采购法的结构有再造性影响,推动采购人中心主义转向用户中心主义,有利于采购方式的选择、适用与程序设计的多样化,并促进采购人职业化。最后,曹富国教授认为,公共采购法原则在采购生命周期中如何适用是一个新课题,仍需系统研究。
江苏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由江苏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主办,东南大学法学院、江苏丰典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年会主题为“民法典•风险社会•工程合同法律纠纷”。会议邀请到来自高校、科研院所、司法机关、实务部门等各领域的专家学者,共同研讨工程法领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