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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富国教授赴香港参加公私伙伴关系国际研讨会

时间:2019-05-29 18:45:42   作者:   浏览次数:

 

2018116日至17日,受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邀请,PPP治理研究院院长曹富国出席由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和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共同举办的公司伙伴关系国际研讨会:抓住机遇、克服挑战,并就抓住PPP推动可持续发展与良治的机遇:基于中国和国际比较的经验作专题演讲。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女士、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翁杰明副主任、商务部和外交部条约法律司领导到会致开幕辞,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女士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高级法律官员兼技术支援组组长法里亚先生致闭幕词。来自中国香港和内地、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机构、大学、企业、专业服务机构、非政府组织以及国际机构和跨国公司的代表250多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曹富国教授在专题演讲中首先回顾了PPP及有关法律政策发展的全球趋势,指出联合国贸法会PPP立法作为一项PPP法律标准对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重要价值,然后揭示了中国PPP良好实践和法律政策发展的突出经验和不足。曹富国教授指出,联合国的PPP法,仍然是框架性的,因此从国家法和国家良好实践的角度看PPP立法是完全必要的。实际上,将两者结合起来,会使两者互相支持,互相补充,从而更好地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PPP法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会议期间,曹富国教授还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女士、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法学院研究院阿瑟先生、世界银行等专家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并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高级法律官员兼技术支援组组长法里亚先生和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主席梁定邦先生就共同举办PPP立法国际研讨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本次会议的一个重点是研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PPP法律改革的成果。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以下简称贸法会)是联合国系统在国际贸易法领域的核心法律机构,其职责是致力于国际商事规则的现代化和统一。其中,公约和示范法是其主要法律工具。PPP领域是贸法会的一个重要立法领域。贸法会在2000年第三十三届会议上通过了《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私人融资基础设施项目立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于2003年制订了《贸易法委员会私人融资基础设施项目示范立法条文》(以下简称《示范条文》)。贸法会制定的国际法律规范是建立在成员国广泛共识的基础之上,因而被认为是有关领域的重要国际标准。《指南》和《示范条文》也是PPP领域的重要国际标准,对有关国家PPP立法产生了重要影响。然而,近年来各方面逐步认识到,这个以鼓励私人投资为中心的法律文件需要与时俱进,以回应这一领域实践的新诉求,尤其是,使其升级为一部名副其实的PPP法。

联合国贸法会于2012年开始启动《指南》和《示范条文》的修订工作,其目标是使《指南》和《示范条文》现代化,将其提升为一部综合性的PPP法。贸法会秘书处为此成立了专家组为其PPP法律改革提供建议和支持,并多次召开现场和远程专家组会议,就《指南》和《示范条文》颁布以来被成员国采纳的情况以及PPP实践和国际立法的发展情况进行专题研究,提出PPP法律改革的范围及主要议题。为了进一步识别有关PPP立法工作的范围和可能需要处理的主要立法议题,尤其是为了在更大范围内协调其他机构在这一领域的工作,并凝聚更多共识,贸法会还先后召开了三次PPP立法专题研讨会,邀请贸法会成员国和其他国际机构的代表、私人部门、非营利性组织以及学界的广泛代表参加了这些研讨会。秘书处基于研讨会专家的意见提供一份专家报告,提交给委员会大会供其决策参考。当然,无论是专家组或是研讨会,都是贸法会组织的非正式立法工作。贸法会正式的立法工作机制由联合国贸法会成员国组成的工作组来承担,而法律改革方案最终要经过贸法会委员会会议决议通过才能生效。本次政府间专家组会议,融合了政府间工作组和专家组的功能,目的是就PPP《指南》和《示范条文》的案文进行最后修订。贸法会委员会秘书处将在本次工作的基础上,形成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PPP法《指南》和《示范条文》的最终案文,并在20197月的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上供其批准。

曹富国教授自2012年开始作为专家组成员参与联合国PPP法律改革工作。在此之前,自2004年开始,曹富国教授作为专家组和中国政府工作组成员参与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公共采购示范法的修订工作,该项工作已经于2012年顺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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